民诉举证责任倒置适用情形有哪些
武义刑事律师
2025-06-13
(一)在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侵权诉讼里,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个人要证明其产品制造方法和专利方法不同。
(二)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诉讼中,加害人需证明受害人是故意造成损害的。
(三)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时,加害人要证明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且其行为和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
(四)建筑物等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所有人或管理人要证明自己无过错。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要证明受害人或第三人有过错。
(六)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产品生产者要证明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等,与上述六种情形一致。✫✫✫✫✫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在民事诉讼里,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情况如下:
1.专利侵权诉讼中,制造同样产品的一方需证明其制造方法与专利方法不同。
2.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诉讼,加害人要证明受害人是故意造成损害。
3.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加害人要证明有免责事由,且行为与损害无因果关系。
4.建筑物等致人损害诉讼,所有人或管理人要证明自己无过错。
5.饲养动物侵权诉讼,饲养人或管理人要证明受害人或第三人有过错。
6.缺陷产品侵权诉讼,生产者要证明有免责事由。✫✫✫✫✫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民事诉讼中,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侵权、高度危险作业致损、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建筑物等物件致损、饲养动物致损、缺陷产品致损等诉讼存在举证责任倒置情形。
法律解析:
在民事诉讼里,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上述六种情形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如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侵权诉讼,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个人需证明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高度危险作业致损诉讼,加害人要证明受害人是故意造成损害。这些规定是为了更好地平衡当事人的举证能力,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若遇到类似纠纷,法律关系和举证责任较为复杂,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的核心在于在特定情形下,将原本应由原告承担的举证责任转移给被告。这有助于平衡当事人的举证能力,保障受害者合法权益。
2.具体适用情形包括:在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侵权诉讼中,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个人需证明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诉讼,加害人要证明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加害人需证明免责事由及行为与损害无因果关系;建筑物等致人损害侵权诉讼,所有人或管理人要证明自己无过错;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诉讼,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要证明受害人或第三人有过错;缺陷产品致人损害诉讼,产品生产者要证明免责事由。
3.建议当事人遇到上述情形时,明确自身的举证责任,积极收集相关证据。若自身无法完成举证,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在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侵权诉讼里,制造同样产品的主体需证明自身产品制造方法和专利方法不同。这减轻了专利权人的举证负担,因为专利方法往往较为复杂,专利权人难以掌握对方具体制造方法。
(2)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诉讼中,加害人要证明受害人是故意造成损害。高度危险作业本身具有危险性,如此规定是为保护受害人权益。
(3)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加害人需证明存在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且其行为与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环境污染因果关系复杂,让加害人举证更合理。
(4)建筑物等致人损害诉讼,所有人或管理人要证明自己无过错。
(5)饲养动物侵权诉讼,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要证明受害人或第三人有过错。
(6)缺陷产品侵权诉讼,产品生产者需证明存在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
提醒:不同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有不同的证明要求,遇到相关案件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二)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诉讼中,加害人需证明受害人是故意造成损害的。
(三)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时,加害人要证明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且其行为和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
(四)建筑物等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所有人或管理人要证明自己无过错。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要证明受害人或第三人有过错。
(六)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产品生产者要证明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等,与上述六种情形一致。✫✫✫✫✫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在民事诉讼里,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情况如下:
1.专利侵权诉讼中,制造同样产品的一方需证明其制造方法与专利方法不同。
2.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诉讼,加害人要证明受害人是故意造成损害。
3.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加害人要证明有免责事由,且行为与损害无因果关系。
4.建筑物等致人损害诉讼,所有人或管理人要证明自己无过错。
5.饲养动物侵权诉讼,饲养人或管理人要证明受害人或第三人有过错。
6.缺陷产品侵权诉讼,生产者要证明有免责事由。✫✫✫✫✫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民事诉讼中,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侵权、高度危险作业致损、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建筑物等物件致损、饲养动物致损、缺陷产品致损等诉讼存在举证责任倒置情形。
法律解析:
在民事诉讼里,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上述六种情形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如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侵权诉讼,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个人需证明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高度危险作业致损诉讼,加害人要证明受害人是故意造成损害。这些规定是为了更好地平衡当事人的举证能力,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若遇到类似纠纷,法律关系和举证责任较为复杂,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的核心在于在特定情形下,将原本应由原告承担的举证责任转移给被告。这有助于平衡当事人的举证能力,保障受害者合法权益。
2.具体适用情形包括:在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侵权诉讼中,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个人需证明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诉讼,加害人要证明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加害人需证明免责事由及行为与损害无因果关系;建筑物等致人损害侵权诉讼,所有人或管理人要证明自己无过错;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诉讼,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要证明受害人或第三人有过错;缺陷产品致人损害诉讼,产品生产者要证明免责事由。
3.建议当事人遇到上述情形时,明确自身的举证责任,积极收集相关证据。若自身无法完成举证,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在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侵权诉讼里,制造同样产品的主体需证明自身产品制造方法和专利方法不同。这减轻了专利权人的举证负担,因为专利方法往往较为复杂,专利权人难以掌握对方具体制造方法。
(2)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诉讼中,加害人要证明受害人是故意造成损害。高度危险作业本身具有危险性,如此规定是为保护受害人权益。
(3)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加害人需证明存在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且其行为与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环境污染因果关系复杂,让加害人举证更合理。
(4)建筑物等致人损害诉讼,所有人或管理人要证明自己无过错。
(5)饲养动物侵权诉讼,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要证明受害人或第三人有过错。
(6)缺陷产品侵权诉讼,产品生产者需证明存在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
提醒:不同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有不同的证明要求,遇到相关案件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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