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期间被解雇的赔偿问题
武义刑事律师
2025-05-27
在劳动合同期间被解雇时,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或者生产经营规模变更,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业绩低迷或其他非劳动者过错导致的被解雇情形,应视为违法解除。用人单位在这种情况下需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且该赔偿金不得与劳动者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工资相抵消。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按月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十个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劳动者的基期工资乘以工作满一年加一月,不足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经济补偿金不得与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所得的工资相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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